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3#高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9-09-06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3#高炉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为钢铁联合企业,本次评价内容为其中的3#高炉炼铁,3#高炉是2013年后违规建成的1座1080m3高炉(3#),后经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产能置换,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通过司法拍卖购得徐州牛头山公司173万吨炼铁产能,并于2019年4月4日取得省工信厅3#高炉产能置换方案公告,2019年4月23日,取得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本次拟对现有3#高炉进行技改,利用购得的剩余产能再次进行置换,成为1200m3高炉。现有3#1080m3高炉核定产能104万吨铁水/年,1200m3高炉投产后产能113万吨铁水/年,符合国家对于钢铁行业产能减量置换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新增污染源SO2、NO2、PM10、PM2.5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小于30%。

叠加背景值后,PM2.5、PM10出现超标,超标主要原因为现状浓度值超标,该区域PM2.5、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变化率为-96.64%小于-20%,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其他污染物叠加现状补充监测数据后,年平均浓度均满足标准要求。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声源在各厂界测点昼、夜间预测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其预测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各种固废采取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后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矿焦槽系统含尘废气、煤粉制备废气、热风炉燃烧废气、高炉出铁场、铁水罐和炉顶受料废气等,对于含尘废气采取高效布袋除尘器的净化方式,能够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 [2019]35号)超低排放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净环水系统尾水作为浊环水系统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产生高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高炉鼓风机、振动筛、高炉冷风放风阀、炉顶均压放散阀、煤气燃烧阀、磨粉机、热风炉助燃风机、循环冷却塔、除尘主风机、各种泵类等。这些高噪声设备的声级大多超过85dB(A)。对这类高噪声设备,除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装置等措施外,还分别将其置于建筑物内,利用建筑隔声来减轻其对外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除尘灰、煤气净化瓦斯灰、高炉渣、废耐火砖、废炭砖、废机油、废油桶、废皮带和废炮泥等。其中废机油、废油桶作为危废委外处置,高炉渣运至厂区内盐城市华港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炉渣处理生产线加工成水渣微粉外售,重力除尘瓦斯灰和除尘灰送厂区烧结工段配料使用,布袋除尘瓦斯灰、废耐火砖、废炭砖、废皮带外售综合利用,废炮泥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

本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下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3#高炉建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的生产工艺,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总量能够在区域内平衡;项目建设得到了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 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3#高炉建设项目

联系人: 沈国年

联系电话:0515-83287000

环评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210036)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25-85699114

公众意见表

联鑫钢铁高炉项目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